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乙在甲的公司帮忙做事两月,没有合同没有工资,只在甲的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中有资料可查。
乙是丙介绍去的,丙的司机。乙是丙介绍去的,丙的司机丙是甲公司聘用的执行董事,现在甲失踪。
在工作的两月中,已从甲公司借用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两件,代销宣传用,有借据。
价格只是口头说定,没有收据。价格只是口头说定,没有收据因为产品没有全部卖出,一直没有给甲产品款。
中间乙把产品款扣除丙为那次宣传活动的一些费用,甲不同意,乙就没给甲产品款。
现甲起诉乙,总价是原来的三倍多。现甲起诉乙,总价是原来的三倍多怎样回应这件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