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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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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9784什么是编号?

劳资纠纷

您好!我有一些劳资纠纷想咨询!我以前一家通讯上班,我上个月辞职了,但是工资还没发,我在那个公司做了两年,两年里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

因为产品出入库没有登记,有一批手机丢了,但是不清楚是怎么丢的,那时候公司说管理者要承担责任,就签了一个一些盘点数据,叫我们签名,现在辞职了,公司说要把那些损失的钱扣在工资里,但是手机又不是我拿的,请问他们这样扣合理吗!

咨询者:fa340339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2-03-27 10:28
张勇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你工作期间的工资你可以要回,扣钱是不合法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3-27 17:09
杨艳国
不合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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