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14年了,我们有一女儿,他和前妻有一个儿子,随他。
今年我们购得一商铺,购商铺的钱是丈夫挣的,他去办房产证时,未经我同意,房产证上写的是他儿子和我们女儿的名字。
他这样做可以吗?如果写上两个孩子的名字,还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应当怎样去争取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