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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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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9235什么是编号?

非婚生育

孩子11年12月出世。孩子11年12月出世出生时孩子的爸爸不够年龄登记,第66天才补办结婚证,女方的计生办说要罚6万七千三百二十八。

生孩子前自己做生意女方帮忙看着,但每个月都亏钱的,现在都没有继续经营下去了。

现在男方要出去打一千多块的工,女方没有工作。

那我们罚那么多应该吗?

补充说明:
是第一胎。
双方之前从未有过婚育史。
女方现在已上环了。
该罚多少钱才合理?
咨询者:fa339767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03-23 22:01
曾波
不应罚你们那么多钱,如果你们是生第一个小孩.甚至不应该罚你钱,因为你是第一胎。
曾波律师于 2012-03-26 23:0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高翔律师
[地区:湖北-襄阳市
手机:13972298586
积分:477
]
回答时间:2012-03-23 22:43
高翔
如果是因为没有及时办准生证而生育,罚款金额显然过高。
高翔律师于 2012-03-23 22:4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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