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菜场买爆鱼已经18年了,每年多是一年签一次合同,可是菜场领导说明年要招标了,这样我们认为对我们不公平,因为我们在那里已经影响面很广了,名气也很大,那个位置本来可以说是菜场最偏辟的,被我们做活了,现在如果招标,横竖我们都吃亏,中标肯定要出高出底价很多的钱,不中标的话,我们只能离开菜场,市场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中标店里的东西可以估价给下家,那我们18年的心血这无形资产可以赔偿吗,18年那,人生有几个18年,帮帮我们,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