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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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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861什么是编号?

离婚债务

我起诉离婚,我们没有房产和存款,他有复员费,在法庭上,我出示我的借条(因他将近两年未曾给我生活费,我借钱用于我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要求作为共同债务,他说对我的借条不知情,法院说不作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另行起诉我们夫妻俩。

另外,他以前因他工作的事向我母亲借一万元,我要求作为共同债务,他承认借过,但是说已经还了,又拿不出证据,法院以这个有疑议为由也让另行起诉,谁能帮我解答这些都合理么?谢谢。

咨询者:yahyyy辽宁
[咨询时间:2010-05-21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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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21 14:31
魏国鹏
你可以要求你母亲出庭作证即可。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5-21 14:53
杨汉卿
打官司是打证据。建议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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