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媒人介绍,认识半年,08年12月2号登记,到农历十月二十结婚,婚后第三天发现她有异常,当天就打电话问她家人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家人才说她小时候患了精神病,之前认识她和她家人都隐瞒着,她的病是靠吃药维持着,不吃药就发病,之后我找中医开药方给她吃,一直也不好转,就送她回娘家调养身体,我无法接受这事实,到09年4月份我和她分开,开始我就跟她商量协议离婚,她不答应,到12年1月份我起诉离婚,开庭那天她不到庭,打电话也不接,我没有证据证明她有精神病,像我这样的状况,法院会缺席判决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