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楼均为座南朝北,南面楼为去年建成,高22米,在其北面没预留任何空地。
现北面准备新建一座高40米的营业性宾馆,计划在距南面楼11米处建基脚,两楼间距就是11米。
请问:1、楼间距怎么留,有什么法律依据?2、楼间距所占用的土地由谁方留,是双方还是后建房方,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