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小型轿车在2010年4月19日晚与路上行上发生碰撞,行人受伤,医药费全部有我支付,对方一直要求和说但条件太高,我于是在2010年5月14日到交警队交纳了一定的保证金后,交警部门按昭条件开了放车单,我到停车场把车开出在回家的路上被对方强行抢走车辆,在中间向110打了电话,110来后说只要不发生打架他们管不了,后车被对方抢回家中。
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