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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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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7231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割

我们是2006年7月结婚,因女方经常上网与同时聊天语言暧昧发生矛盾,婚后有一女6岁,我一起诉她同意离婚,但要孩子抚养权,我问过孩子她不去,孩子从小跟随我父母,还要求分共同财产的一半另加30万,我们先在住在农村,房子是婚后我父亲出资建的,但现在土地使用证还没下来,办理时是我父亲名字办的,该如合分割。

咨询者:fa337642河北
[咨询时间:2012-03-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杨俊利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98585286
积分:92
]
回答时间:2012-03-18 15:28
杨俊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按均等分割,也有例外情形。如你所述,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你可多分。房子还不具有分割的条件,如是你父亲的名字你们离婚不能分割。
王双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513216561
积分:3481
]
回答时间:2012-03-18 15:56
王双春
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其他的没有法律依据。孩子抚养权你可以主张,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来电咨询
王双春律师于 2012-03-18 15:5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3-18 16:37
闫建秋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2-03-19 06:56
王林
你好,女方不抚养孩子应支付孩子抚养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女方要求3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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