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结婚,怀孕三个月后检查出是‘大三阳’,女方在认识到检查前就没跟我说过,检查后两家人就闹翻了,现在孩子已出生七个月,我想和她离婚,她提出要孩子出生到现在的抚养费一万元,离婚后,还要每个月一千元抚养费,说不给就起诉我.我应不应该给?给多少合适?她要以什么理由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