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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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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6146什么是编号?

门面租赁纠纷

我有2间门面房,前天租客交了一半租金,写了张收条,没有签协议,租客的一切资料身份证,我都不知道,第二天我就不想租了,现在租客要我赔偿他的一切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36505上海
[咨询时间:2012-03-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2-03-15 11:26
韦渊卿
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本人上海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3-15 13:33
张昭
收条是怎么写的,若只是约定交的是租金,退给他就行了,若有一部分是定金可能要双倍返还!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3-15 14:04
邹高飞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冯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681775041
积分:315
]
回答时间:2012-03-15 15:13
冯洁
首先,的确是您构成违约了
其次,没有约定违约金,您只需要赔偿损失,但是前提他需要举证他损失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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