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您儿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考虑到您儿子为未成年人、受害人一方也有过错以及受害方接受赔偿谅解的因素,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最后的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可以缓刑。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最大程度的减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我儿子不满十八周岁.在上学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用水果刀将其构成重伤.双方协商私了已完毕.但是公安部门又将我儿子刑拘.请问能判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