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以结婚为目的让我掏出十万元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房产证登记的是她妈妈的名字,几个月之后前女友酒吧认识陌生男子并与之结婚,我想要回买房的十万元,因为没有任何证据留下,怕她不承认并且不还钱,请问我可以通过诉讼拿回我的钱吗?如果打官司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