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的朋友是一名休闲中心的ktv坐台小姐,因为上班期间和顾客跳舞,撞上墙面玻璃,导致左手手腕肌腱断开。
找到休闲中心,他们说我的朋友没有签订合同,不属于工伤,不给报销。
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去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