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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我,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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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4158什么是编号?

对方先动手打我,

对方先动手打我,我在斗殴过程中过失伤人致人轻伤,我以被公安机关拘留过和陪衬对方一万,现在对方还要求赔偿5万,我该怎么办。

我可以不陪衬这5万元吗?

咨询者:黎柏广西
[咨询时间:2012-03-0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2-03-12 10:10
卢慨
如果确实是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而且,应当依法赔偿,不要过分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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