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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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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3378什么是编号?

供暖费相关规定

本人目前居住在爱人单位原分配的房屋。本人目前居住在爱人单位原分配的房屋其供暖费一直由爱人单位作为福利项目。

2010年8月爱人去世。2010年8月爱人去世2012年2月第一次收到该单位物业催缴供暖费通知。

我的问题是:1)政府有无相关规定,配偶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享有哪些应有的待遇?2)本人已退休,如缴纳该笔供暖费有实际困难,有哪些正当解决的方法和途径?

咨询者:fa333515北京
[咨询时间:2012-03-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3-06 20:49
赵江涛
您好:
要看单位政策。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3-06 20:59
牛国荣
依据单位的福利待遇确定.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3-06 23:18
刘子若
根据单位的福利待遇政策确定。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3-07 20:48
祝永根
你好!
你可以找你爱人单位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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