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那里得知在内地的台湾有工作室制作了黄色的漫画,但营业对象完全是台湾方面,没有任何在内地这边销售的倾向。
这算不算触犯了法律?如果是的话我举报了之后他们所有人是不是都必须立刻拘留然后罚款,并且停止营业?具体的触发内容可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