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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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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735什么是编号?

继母子女继承

继母刚去世,所留房产是父亲在世时双方共同财产。

现继母子女以多年没有照顾继母为理由,要多分房产(注:继母身体健康,直到去世仍一个人居住,无需特殊照顾)。

请问继母子女要求多分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咨询者:fa331759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2-03-02 00:50
田忠贵
没有法律依据
赵承霞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866670959
积分:126
]
回答时间:2012-03-02 10:01
赵承霞
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济南赵承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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