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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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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420什么是编号?

分家请求

您好,我大哥在国外,二哥,我和妹妹在家里。您好,我大哥在国外,二哥,我和妹妹在家里家里有个工厂,是家庭的所有收入,现在,我父母将工厂给了妹妹个人经营,属于她个人所有。

在这样的情况,父母既然没有给我和二哥什么的话,我们是否就不需要承担赡养的义务了呢?另外,如果我们要求分家,是否可以将房子和工厂都一起分呢?如果父母不同意分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平均分家吗?

咨询者:fa331442福建
[咨询时间:2012-02-2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2-02-29 22:09
陈富盛
你好,你们如果有劳动能力,无论有无分到财产,都要尽到赡养义务。如果工厂和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自己处理。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03-01 09:34
陈奇斌
可以协商解决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2-03-01 10:21
周兴芳
赡养义务不管如何,都是要承担的。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2-03-01 14:10
陈福猛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与财产分配没有关系。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2-03-01 21:30
杨永俤
照样要承担赡养义务。只要工厂属于你父母的,你就无权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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