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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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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42什么是编号?

担保责任追诉期

同乡欠别人工资,我在法院做了担保,请问担保责任有追诉期吗?

咨询者:fa119811江苏
[咨询时间:2010-04-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28 20:22
魏国鹏
你们没有约定担保方式,属于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6个月,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十九条 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4-28 20:23
周光成
依据你咨询中所说,如果是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你为被执行人做的担保,这一般没有追诉期,法院可能会执行你的财产。
万学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512148
积分:242
]
回答时间:2010-04-29 16:41
万学作
依你反映的情况,你极可能是在执行阶段提供的担保。如果你的同乡不能归还别人的工资,法院会执行你的财产。没有时间限制。
但如果是其他情况,处理结果正如魏律师观点
王炳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
积分:2614
]
回答时间:2010-05-01 22:16
王炳峰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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