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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中的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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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1267什么是编号?

关于婚姻中的申明

结婚一年,因男方出轨,后男方自愿签订声明:若再次出轨,自愿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并且,女方将取得婚房(男方及其母亲的产权)一半的产权。

请问这样的申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公证,或者男方母亲同意?

咨询者:小小重庆
[咨询时间:2012-02-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2-29 14:28
赵井燕
可以在将来作为证据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办理变更登记。
王占华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439159081
积分:1269
]
回答时间:2012-02-29 15:11
王占华
办理赠与比较稳妥,并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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