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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期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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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0869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诉讼期的界定

我是2010年7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行开颅手术,医嘱2011年3月做颅骨修补术,现恢复良好,交警判结我是次要责任人,对方是主要责任人,目前身体在恢复中,由于经济困难,故现在想起申请法律诉讼,不知诉讼期是否有效。

谢谢!

咨询者:fa330858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2-28 12:54
魏国鹏
诉讼时效是1年,从你最后一次治疗出院之日起计算,即从2011年3月以后计算,如果需要评残,从你以后评残之日起计算,你现在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28 22:24
吴君瑜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要收集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刘雪婷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8652040
积分:255
]
回答时间:2012-03-01 11:01
刘雪婷
最好及时起诉。可先做一个司法鉴定,鉴定上级别了即可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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