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应当享有一定份额。
我丈夫自己是做电脑生意的,自从2008年11月结婚到现在反复问我和我父母借钱,我工作上的积蓄已全部借给他。
作为老婆,支持丈夫的事业是应该的,所以我的钱他还不还我已经无所谓,但是我父母身边的钱都是养老的钱。
每次说好的还款时间都失言。每次说好的还款时间都失言收据也反复写了三张,每次过了时间,我都让他重新写收据,但是完全不起作用。
前阵子,他甚至瞒着我用了房屋抵押贷款贷了40万,差点房子就当给银行了。
现在的婚房首付是男方付的,且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没有我,只有他们全家人。
这样的日子我已经无法忍受下去了如果我想离婚的话,对我来说是不是什么都得不到?浪费了十年青春不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