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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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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9168什么是编号?

离婚咨询

房产是我父亲婚前买的,登记我的名字;婚后工资各用各的,现在因感情问题离婚,女方要求不抚养小孩,并要我贴补费用;请问如何律师如何处理。

咨询者:fa329063江苏
[咨询时间:2012-02-23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2-23 10:59
魏国鹏
房屋的实际产权是你父亲的,不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女方不抚养小孩,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无权要求你支付补贴费用。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唐斐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991866446
积分:538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07
唐斐
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女方不抚养孩子,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唐斐律师于 2012-02-23 11:0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20
路光亮
离婚是大事,不是一言两语说的清,应与律师面谈,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争取最大利益,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02-23 11:47
刘建平
你不用贴补的。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23 12:25
吴君瑜
离婚后,你没有给对方补贴费用的义务。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2-02-24 00:56
陈志恒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抚养费。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2-24 11:06
梁斌
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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