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四环有一个商业门店,处于与一家足疗店(乙方),因为我买此门店的房产证抵押在了银行,没有办法给乙方提供,故乙方一直拖欠我的租金,目前因拖欠时间超过3个月了,我想终止合同,不在给乙方租赁,乙方以房产证没有提供导致不能办理工商执照,要求我方给予补助!(房屋装修费用)
我想咨询我们可以要回房租并不承担补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