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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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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818什么是编号?

工伤.

我是实习生,因为工伤,现在公司每月给我发工资。

今年五月份签合同我现在还没完全好,等到签合同的时候公司能不能给我签合同,如果没签上合同,公司还会给我发工资吗?

咨询者:fa119159山东
[咨询时间:2010-04-1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0-04-16 10:01
吴远国
按工伤待遇享受,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4-16 11:54
田晓峰
是否做伤残鉴定?医疗期是多久?医疗期内单位不能不管你,详情请致电本律师。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10-04-16 13:21
陈学增
工伤保险条例所指工伤认定主体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职工,如果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仅为在该单位实习,不属该单位职工,若定为工伤会有难度。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6 17:23
魏国鹏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姚增坤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01290690
积分:504
]
回答时间:2010-04-16 18:22
姚增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且如果你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话公司必须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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