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其他 > 

下班路上发生车祸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764什么是编号?

下班路上发生车祸问题

您好:

我一个朋友在工地干建筑工作,没有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被压死。

他能否从包工头那里获得死亡赔偿?谢谢。

咨询者:fa119023山东
[咨询时间:2010-04-1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4-13 20:09
周光成
一、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能够确定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后,老板才有可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二、如果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只有按照交通事故的规定赔偿。
彭玉红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927335625
积分:548
]
回答时间:2010-04-13 21:28
彭玉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只要证明劳动关系即可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3 22:05
魏国鹏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雇佣劳务关系,雇员发生意外死亡,应该由雇主即老板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4-14 06:55
李红伟
从法律层面讲,不是从包工头那里获得死亡赔偿,而是从雇佣包工头的那家建筑公司获得相当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14 18:06
杨汉卿
若能证明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