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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被人恶意欠租,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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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742什么是编号?

出租房屋被人恶意欠租,请帮帮我!!!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于2010年2月8日经人介绍将房屋出租给当地一家企业作员工宿舍,承租方拖欠房屋租金至今不付。出租合同盖有企业合同公章及据说是企业人事经理的签名(我确定不了其身份)。合同于2月25日到手,合同上约定在合同生效十日内必须交付2-4月租金,逾期7日以上每增加1承租方须按日租金百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签订日期一栏没填,出于对介绍人的信任当时也没介意。现当时和我商谈合同的经手人已经离职找不到人。

现两份合同原件在我手里,如果协商不成我能否通过法律要回我应得的租金及与此没诚信的企业解除合同。

我在广东清远市的某个县城。请问我该找哪个政府部门解决?具体程序该怎么走?如果找律师的话此类案件收费是多少?

咨询者:fa118988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4-13 06:32
李红伟
应该可以要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请委托当地律师,通过先发函解除该合同并索要房租和违约金;如果对方不配合就起诉到当地法院。具体律师费请参照当地收费标准并和律师协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13 10:15
魏国鹏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你的情况涉及到的财产标的较小,律师费用也会较低。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4-14 17:16
田晓峰
如承租方至今还在使用该房,你不想再出租给他,到法院起诉解决,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可以要求欠付的租金、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委托律师办理收费按标的的百分比收费,详询请致电范律师1382322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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