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你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去,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拆销。
各位律师您们好;事情是这样得,我点破了我厂里多年以来没有点破的蜘蛛网,也就是关系网,为厂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并且通过了地方公安部门,其中有一个个人奖励。
后因为办案的执法高官与一些贪图势力和钱财的官员串联我局内部一些官员,为我举行了一场只有新郎而没有新娘的婚礼。
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这个与我登记结婚的男子是带着另外一个有夫之妇,以我的名誉去登记的。
这到底是属于什么样的婚姻,还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和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