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们家有三间老房基,一间空地基没土地证,另两间在94年办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已经登记为我父亲的名字。
现在叔叔伯伯提出来这房基以前三兄弟没立下分书,我父亲是自己办的证(我父亲已经去世九年了),提出来一定要一人一间。
想咨询下各位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