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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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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692什么是编号?

分手费

我跟我之前男朋友交往了3年了,本来要结婚的,后来应为一些事情双方家里闹起了矛盾不得不分手,于是分手的时候让他写下了分手费的欠条,其实方式因为情急之下 才让他写下了分手费,其实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怀孕过2次,打掉2个孩子,第二次的时候 由于他身上没有钱,拖着我去医院堕胎,说费用我先垫付,日后还给我,由于他当时没有工作,所以手术花的1000多元rmb和术后的身体恢复的经费,一分都没有出,所以我现在还能找他要取这些经费和补偿吗?

咨询者:fa322943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杜冠华律师
[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手机:18611525977
积分:181
]
回答时间:2012-02-06 09:58
杜冠华
可作为债务处理,有相应的证据保存好。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07 11:50
邹兵
双方协商,法律上没有分手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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