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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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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30什么是编号?

拆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售吗?

我家在北郊杨家庄有一套拆迁安置房,65平,大概明年3月份就盖好了,还没有过户,但是我爸爸在3月5日喝醉酒的情况下把它以150000万的价格转让了,现在已经支付给我爸了9万,我昨天才知道就想把房子收回,但是他们已经签了转让协议按了指印,还有公证人,但是协议上没有公章。

协议上面写着如果违约,将支付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想要以最小的损失来将房子收回应怎么做?听说拆迁安置房屋转转让是非法的,那么是不是说这份协议没有效呢?

补充说明:
如果拆迁安置房屋没有过户之前不可以转让那么我爸是不是犯了诈欺罪?
咨询者:fa118089陕西
[咨询时间:2010-03-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彭玉红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927335625
积分:548
]
回答时间:2010-03-28 19:04
彭玉红
房屋转让需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没过户,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相应也就不享有该房的拆迁安置补偿。至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你们能证明该合同是在欺诈的情况下签的,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如果证明不了的话,你们可以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并退回已付购房款给买方。具体违约责任要看合同怎么约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8 23:50
魏国鹏
房屋还没有过户,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还不属于你家,所以你爸爸无权出卖此房屋,该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双方都有过错,双方应该返还财产,不需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你爸爸只是对于该房屋是否买卖存在认识上的错误,没有恶意的行为,不是法律上的欺诈行为,谈不到欺诈罪的问题。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29 09:19
首先,你父亲没有欺诈的故意,因此不会构成诈骗罪。
其次,房屋还没有过户,你父亲不享有所有权,是无权处分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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