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需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没过户,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相应也就不享有该房的拆迁安置补偿。至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你们能证明该合同是在欺诈的情况下签的,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如果证明不了的话,你们可以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并退回已付购房款给买方。具体违约责任要看合同怎么约定。
我家在北郊杨家庄有一套拆迁安置房,65平,大概明年3月份就盖好了,还没有过户,但是我爸爸在3月5日喝醉酒的情况下把它以150000万的价格转让了,现在已经支付给我爸了9万,我昨天才知道就想把房子收回,但是他们已经签了转让协议按了指印,还有公证人,但是协议上没有公章。
协议上面写着如果违约,将支付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想要以最小的损失来将房子收回应怎么做?听说拆迁安置房屋转转让是非法的,那么是不是说这份协议没有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