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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彩礼钱需不需要退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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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209什么是编号?

如果离婚,彩礼钱需不需要退还给男方?

我与老公结婚一年了,一直两地分居生活,一年见了五回面,且由于他自身的原因导致我们从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现在我提出离婚,他要求我退还他一部分彩礼,请问我需要退还他吗?他是不是属于离婚过错方?

咨询者:fa322450河北
[咨询时间:20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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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姜曙滨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区
手机:18221065385
积分:4124
]
回答时间:2012-02-04 11:51
姜曙滨
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2-04 13:59
闫建秋
如果登记并共同生活,非因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彩礼一般不予退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2-04 16:43
殷国丰
需要退还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2-02-05 08:25
王林
你好,已办理婚姻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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