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三位股东,各占三分之一,其中一位是法人,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1000余万,该钱在他个人账户且数目不足以偿还,公司账户为0,那么该法人是否可以转让股权或退股?欠款该如何偿还,公司注册资金是300万,其他股东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