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其他 > 

村干部对欠款不追讨村民能否起诉村干部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187什么是编号?

村干部对欠款不追讨村民能否起诉村干部

我村有很多商铺出租,外人租去经营期内房租不付村民为他作口头担保期满后外人跑掉了,村干部说口头担保是不能追究的请问真的吗?村干部知道外人下落不去追讨作为村民能起诉村干部吗?

咨询者:fa117825浙江
[咨询时间:2010-03-2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5 11:06
魏国鹏
村民有权代替村干部起诉债务人要求赔偿,形式代位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3-25 12:07
吴庆江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口头担保是保证的一种方式,村民委员会可以起诉保证人。但要分清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村民不能起诉村干部,因为村民与村干部间没有债的生成。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10-03-25 12:53
陈学增
1、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最高院司法解释,“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据此,该保证合同能否成立,待定。应搜集相关证据后,再议诉讼问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