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父亲再婚,由于我跟父亲和那个继母住在一个房子,而房子是父亲厂给的福利房需补贴钱,我补贴的一大部分,而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而由于父亲年老,如果父亲死在前,那么继母的儿子女儿来争夺这个房子有没有资格,?房子拆迁,怎么样才能让他们不能争夺这个房子的钱,在公证处咨询过,没得好大作用,如果采用写一个公证让继母 他的儿女签字,其内容;房子拆迁,不争夺任何一份钱,不来抢,并让社区的一个人来当公证,在法律有没有作用呢? 这张单子是否具有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