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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补办过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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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0798什么是编号?

怎样补办过继手续?

我是陕西人,我弟弟在江苏工作,我弟弟生有双胞胎的两个儿子,因无力抚养,将一个过继给我,孩子已十多岁了,未办过继手续,现在应该补办那些手续,怎样办?

咨询者:fa319978陕西
[咨询时间:2012-01-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秦建龙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8665695266
积分:687
]
回答时间:2012-02-02 08:39
秦建龙
首先,你要符合收养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7条规定,你们情况符合“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可以申请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合法收养子女流程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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