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前年向乙方买一二手房,当时双方合同上写着付上两期款后留2万元等房产证下来再付上,合同上有双方手印,身份证号,签名。
但没想过现在房价上涨,乙方反悔想在没拿到房产证就将这两万要走,想以现地的价给,还说什么要给他利息,但这两万给了我的房产证不就不保了,想咨询下按合同我等房产证下来再给两万依法吧,应该不怕他去上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