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石门县楚江镇宝塔社区居民,本居民点属社区统一规划地.宝峰电力局在未经本区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于2008年11月9日对本区70户电力用户实行强制性断电措施,并要求断电用户各交纳2000元,用以居民用电重新进户,以至于部分用户被迫交纳上述款项以恢复照明;至今仍有部分用户处于断电状态.整个过程中,宝峰电力局未出示任何国家及政府关于电网改造收费标准,并且对于已交纳款无任何收据及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