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你可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或对方户籍地派出所报案。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你可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或对方户籍地派出所报案。
事情不大,就是两个人之间钱的问题,数目小于1000.这个人是a派出所管辖区的,户口所在地也是a派出所的,但是b派出所离他家很近,两个管辖区挨着,如果当事人向b派出所报警是否能涉及到该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