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陈述的事实情况,你和死者之间并非雇佣关系,死者和承包人之间才是雇佣关系,死者家人将你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实属无理,你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拿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你必须在十五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青岛农村的,去年我家为了盖房子要把老房子拆了,于是我就承包给了邻村一伙专门拆房子的,我本村有个50多岁的农民在家没事干,想跟着那伙人一起拆房子,然后我就把他的意思传给了包工头,包工头说可以,然后他们就一起给我拆房子,但在拆的过程中,我本村的这个人不慎给砸死了,现在死者家属打官司告我,说是我雇的死者,事实是我介绍给拆房的包工头的,我是全部承包给别人的。
现在包工头也不承认,但是我有录他的音,在他家里和电话录了两遍,录音他承认是他雇的死者,但现在我听说法院判了,判我培18w,审判长和死者家属的律师关系很好,我有证据,审判长也不看吗?是他让我去找证据的,您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的责任有多大?2审去青岛打需要花多少钱?我好急啊,帮帮我行吗?我会非常感谢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