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过去一年半时间里,多次私闯民宅,给人造成严重困扰,造成轻伤,造成工作,生活等的不便,特别是精神痛苦,损坏别人名誉,甚至在精神上差点儿造成自杀。
这样能判刑吗?能索要精神赔偿费吗?如果能,那么刑期又是多少?赔偿金呢?========请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