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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公司要求我变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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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7748什么是编号?

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公司要求我变更工作岗位

我在苏州肯德基工作13年已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月前公司要求我变更工作岗位(换到另外一家餐厅工作),我本人不同意更换工作地址,但公司没征得我本人同意还是把我调往另一家餐厅工作我能不能视为公司变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知道调店我要离职的),工作1月后我口头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请问是否能得到公司的补偿。

咨询者:fa316535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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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1-11 12:02
魏国鹏
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应该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倪荣律师
[地区:江苏-无锡市
手机:13701538001
积分:313
]
回答时间:2012-01-11 19:39
倪荣
因自己原因提出辞职的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你们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公司是是可以调动的
赵勇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
积分:7385
]
回答时间:2012-01-11 22:35
赵勇
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话,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执行,不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01-13 23:27
刘建平
看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的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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