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上捡到到一个钱包,只有几毛钱和一个电话号码还有一张身份证,当我还东西给失主的时候他说我偷了他的钱,可是我说我没有拿他的钱,这钱包是我捡到的他不信,我该如何呢?
如果我还身份证给他但是我想要他的一点补偿他不肯,我又该如何呢?如果他不肯给我补偿我是否有权不还身份证给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