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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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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620什么是编号?

法院这样做对吗

请问诉状送到法院,双方都没接到传票,法院就把诉状给被告看了,法院作的对吗?

咨询者:fa116607湖北
[咨询时间:2010-03-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0 17:52
魏国鹏
法院应该把传票和诉状同时送到被告手里,通知被告开庭的时间,在送达传票之前给其看诉状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3-10 18:38
周泽高
首先,法院送达起诉书给被告,被告答辩,再决定开庭时间。
崔王伟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3834237517
积分:56
]
回答时间:2010-03-10 18:42
崔王伟
合法。一般情况下,原告将诉状送至法院,法院会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让被告主动前来。如果被告来了,法院会给被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然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庭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一去法院先看起诉状,然后再签收一些通知书,这些是很正常的。因此,不要过于追究这个问题,关键还是在其他重要程序上和实体上下文章。
吴园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71335844
积分:3084
]
回答时间:2010-03-10 20:45
吴园
诉状就是给法院、对方看的。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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