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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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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84什么是编号?

假手机

律师您好:在2010年六月份我在河北省平山县城花600元买了一部型号为天语k-901的手机,看外观还可以,可是最近感觉上了当。

因为手机反应较慢,打完电话按了挂断键得等好几秒钟才能断开。

另外喇叭声音也不正常。另外喇叭声音也不正常前两天别人给我打电话,本来开机,对方听到关机。

后来从网上查了一下,发现天语手机根本就没有这种型号的。

当时开了一张收据,保修期是一年。当时开了一张收据,保修期是一年这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我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116545河北
[咨询时间:2010-03-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09 14:42
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并且对方存在欺诈,要求返还价款要求赔偿。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3-09 15:13
殷国丰
可以对方欺诈为由要求双倍索赔。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9 15:47
魏国鹏
对方属于商业欺诈,你有权要求双倍赔偿你的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你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赔偿问题。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会及时处理你的问题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14 22:21
张宏图
销售方是欺诈,你有权要求双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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