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推荐我到一间奶茶店工作 本人15岁 押了三百押金在那间店 特殊情况作了十几天说辞职 他们不让我辞 说你一天不来我就扣你一天工资 最后我一分钱都不的回 朋友还叫我还钱 请问那钱是不是应该那间店老板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