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犯人家属!~事情是这样的
犯人共判11年在监狱服刑到第四年的时候 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民事赔偿部分。。结果维持原判。。
在这四年之中犯人在监狱服刑有一百分 不知什么原因无故没有了 同时监狱显示该犯人已经释放!
我接到的是再审通知书 并且是维持原判。。通知书上明确写着审判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现在是以一个新的犯人继续服刑 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是监狱局还是法院啊?谢谢。。我现在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投诉 请帮助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