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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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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465什么是编号?

离婚问题咨询

你好,我好想咨询: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婚后二人收入各自负责,收入没有放在一起使用,我想问:1.关于结婚时的彩礼钱是否需要退回给男方?(已经购买钻戒,项连,衣服,婚纱照,还剩下一部分钱)

2.我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是算我自己的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3.男方提出离婚,我可以提什么要求吗?婚后流产一次。

是否可以提出补偿?

补充说明:
婚后用自己的工资买的笔记本电脑是算我自己的财产吗?
咨询者:fa116341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5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蔺长明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213602789
积分:166
]
回答时间:2010-03-05 20:04
蔺长明
彩礼不需要退回男方。笔记本电脑属于你自己的财产。可以要求补偿。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3-05 21:01
杨汉卿
婚后夫妻二人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彩礼一般视婚前附条件(条件为结婚)赠与。结婚后,个人认为可以不予退还。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5 21:54
魏国鹏
1.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行为,是以登记结婚为条件的,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了,条件成立了,赠与行为就生效了,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了。
2.你们已经约定了收入各自负责,你买的电脑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男方提出离婚,如果对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你流产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应该由男方负责。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3-05 22:24
牛国荣
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离婚时不应返回。没有婚内财产约定,该电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3-09 10:04
阎书波
1.关于结婚时的彩礼钱是否需要退回给男方?(已经购买钻戒,项连,衣服,婚纱照,还剩下一部分钱) (不需要)
2.我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是算我自己的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你们没有约定收入各自负责,所以,这个笔记本电脑是有争议的)
3.男方提出离婚,我可以提什么要求吗?婚后流产一次。是否可以提出补偿?(你可以提出不离婚,当然也可以离婚,但是对于流产,我觉得,不能要求补偿。)
QQ8605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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